法学学士,2018年执业,曾为包头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发股份包头公司、华夏银行包头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移动包头公司、内蒙古元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208大队等顾问单位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以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代理大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对某国际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对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 曾代理某银行包头分行与某律师事务所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案件,挽回损失2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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